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青海省发布2017年楼市监管10项工作要点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7-02-06 09:26

[摘要] 2017年2月3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2017年青海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定调2017年青海楼市发展,确定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西联君从中摘录部分要点,并希望通过分析,可以获得对于2017年青海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部分认知。

2017年2月3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2017年青海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定调2017年青海楼市发展,确定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西联君从中摘录部分要点,并希望通过分析,可以获得对于2017年青海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部分认知。

全面调研房地产市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月份起在全省开展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对全省房地产特别是商业地产现状和全省城镇住房存量状况进行集中摸底,并将有关调研成果及时报省委省政府。

出台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

提请省政府出台《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继续按照因地施策、分类调控的原则做好去库存各项工作,特别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化解商业地产库存,确保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进一步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因地施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力争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8万户以上,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

严格商业地产土地供应

协调国土部门合理确定各地住宅用地年度供应量,从严控制对商业地产的土地供应。引导企业将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调整为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促进其它产业投资。

研究农村转移人口、个体户纳入公益金范围

协调金融银行业等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涉及房地产的各项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继续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等9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视具体违法违规情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起草《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立法调研,起草《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按程序上报。加快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信息化进程,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全覆盖。

西联君说:从今年的工作要点可以看出,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依然是楼市监管的工作重心。作为西部省份,化解楼市库存压力是政府和行业内都需要努力的方向。新的一年,政府将会继续在货币化安置及金融方面持续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同时也会调整土地供应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在调研方面还是在土地供应方面,商业地产都成为了重中之重。一方面要摸清商业地产的情况,一方面控制商业地产土地供应,可以说青海商业地产的风险已经为政府所重视,下一步就是如何化解已有库存了。化解商业地产库存与住宅地产库存不同,不是降价就可以解决的。唯有商业地产创新才能解决商业地产的库存问题,如何以全新的商业规划和定位满足市场需求,将成为重中之重。

市场监管方面会继续加强,已有地产企业要么持续专业化、要么向旅游地产等转型、要么被淘汰出局。【地产公开课】西宁近城休闲旅游发展研究报告。在物业方面,政府监管力度会空前加强,有利于化解目前业主与物业比较突出的矛盾。

相信政府会在调研后出台更加详细的市场调控政策,而市场调研的详细程度也就决定下一步工作的工作方向。因而期待政府可以获得详实的手资料,并分析出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有利于推进市场的发展。

《2017年青海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三次会议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去库存,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及消费,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住宅品质,促进行业转型发展,继续保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

一、继续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投资消费

(一)合理确定房地产投资任务指标。根据全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确定的住房发展目标和任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任务380亿元,比2016年增长7.65%,继续确保房地产开发投资对全省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二)继续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一是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青政办〔2017〕6号)要求,2月份起在全省开展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对全省房地产特别是商业地产现状和全省城镇住房存量状况进行集中摸底,并将有关调研成果及时报省委省政府。二是出台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提请省政府出台《2017年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继续按照因地施策、分类调控的原则做好去库存各项工作,特别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化解商业地产库存,确保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三是因地制宜执行国家去库存政策。协调国土部门合理确定各地住宅用地年度供应量,从严控制对商业地产的土地供应。引导企业将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调整为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促进其它产业投资。协调金融银行业等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涉及房地产的各项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三)进一步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因地施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力争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8万户以上,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行业转型升级

(四)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一是出台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指导西宁市等地积极培育住房租赁机构,先行开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并在信用等级评定时予以加分鼓励。二是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以青海省房地产信息网为平台,整合全省房地产开发、交易、存量等信息资源,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出租人可随时发布出租房屋的区位、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承租人可发布租赁房屋的需求信息,逐步实现在平台上进行对接,打破信息不对称的格局。三是实行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推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制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并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的必要条件。

(五)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允许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将商品房项目调整为国家支持的养老、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和创业创客等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在土地供应、简化项目手续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养老、旅游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二是支持企业提升住宅品质。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继续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开展项目评审,向社会推出一批精品住宅并给予表彰奖励,提升建筑和人居环境品质。三是再淘汰一批不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企业。结合房地产信用评价工作,再注销一批长期无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及时办理资质延期手续等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僵尸企业”,并对在人员、业绩等方面不符合原有资质条件的企业作降级处理,扶持优势企业发展,提高市场集中度。

三、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

(六)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继续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广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等9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视具体违法违规情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指导各地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交接工作。指导各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配合不动产管理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与信息互联共享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有序衔接。三是实现信用监管行业全覆盖。修订完善《青海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出台《青海省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办法》。按月向社会通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实现房地产业信用评价全覆盖,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强化对不良企业的联合惩戒,并对守信企业给予更多优惠政策。其中,对信用评价3A以上开发企业适当降低预售批准门槛。四是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制定出台《青海省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强化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管理,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定期交换中介机构工商登记和备案信息,并在媒体上公示备案、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推行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继续做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工作。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估价面积及相关业绩等指标定期发布全省房地产估价机构排名情况,供社会监督。做好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与备案制度衔接工作,对原资质有效期届满且符合备案申请的,核发备案证明,并标注相应等级。五是稳步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立法调研,起草《青海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按程序上报。加快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信息化进程,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系统全覆盖。

(七)夯实市场监管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升级改造青海省房地产信息系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房地产中介监管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升级改造现有青海省房地产信息系统,增加信用评价体系管理、租赁网签备案、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市场综合监测等内容,以更好服务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充分发挥青海房地产信息系统及房地产市场信息日报系统作用,不断充实完善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内容,及时发布月度、季度和年度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进一步提升市场监测分析能力。三是加强行业培训。结合房地产行业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一季度举办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培训班,三季度举办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培训班。积极组织全省房地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的相关培训和论坛,组织房地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赴省外发达地区对口开展短期岗位挂职锻炼。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通过青海省房地产信息网“政务平台”和“服务平台”、“青海房地产”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行业新闻、政策文件、资质审批、工作动态等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发布优质楼盘和房屋租赁信息,助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五是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息联动机制。与国土、银行、国税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共同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发展,做好市场监测。六是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房产查核工作。继续按要求开展领导干部房产查核工作,避免漏报、迟报现象,做好保密工作。及时督促各地通过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系统准确上报每日、每月交易数据。

四、加大《条例》落实力度,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八)举办《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会同省人大和省政府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地对照《条例》逐条逐款进行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纠正,形成有利于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举办全省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结合《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举办全省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邀请部领导和省内外先进企业及行业专家进行经验交流和实地考察观摩,共商物业管理创新发展新思路和举措。三是出版发行《条例》释义本。会同省人大法工委对《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逐条逐款作出解读和说明,准确、详尽阐释《条例》内容,并联系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条例》释义本,为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业主深入学习理解、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提供帮助。

(九)全面推行住宅物业星级服务及其收费管理。一是加大《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微信等平台,做好对《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知晓度,让广大物业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准确掌握政策精神。二是引导企业全面推行住宅物业星级服务及其收费管理。实现物业服务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着力解决物业服务质价不符、服务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三是指导海东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星级收费标准。适应海东市作为我省副中心城市和新型城镇化需要,切实指导督促海东市率先贯彻执行星级服务及其星级收费标准,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物业服务提档升级。

(十)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一是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继续指导各地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评定省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增强企业创优争先积极性,推动全省物业管理规范发展。二是加快“互联网+物业”发展进程。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运用“青海慧生活、慧管家APP”发展新业态,提高服务产品的附加值,延伸服务链条,为业主提供更加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的全方位服务,逐步实现企业、群众和社会多方共赢。三是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定出台《青海省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加强小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规范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和现场查验行为,明确各方的责权利,避免产生矛盾纠纷,保障开展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为明确维保单位、物业公司和业主等各方责任,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青海省电梯使用管理办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西宁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